金山贸易突然亮相 2000年,上杭县财政局将其拥有的福建省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86.80%股权全部划拨予闽西兴杭实业有限公司。 同年7月28日金山贸易注册成立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获得的工商档案显示,当时股东包括紫金集团工会委员会、上杭县才溪镇同康村委会、上杭县旧县乡劲美村民委员会。 短短几天之后(2000年8月1日),紫金集团工会委员会、上杭县才溪镇同康村委会分别与金山贸易签订转让出资协议书,将起各自拥有的福建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12.19%、1.01%股权全部转让给金山贸易。当时紫金的股东变成闽西兴杭实业有限公司和金山贸易。 同月,闽西兴杭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,联合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7家发起人,发起设立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。 另外,目前因紫金矿业回归A股再次成为焦点人物的“福建首富”陈发树早先进入紫金矿业也与上述路径大同小异,按紫金矿业高层的观点,陈发树旗下的公司早期帮紫金矿业做工程,紫金缺钱,随后陈发树旗下公司获得了其中部分股权。
三次转让身家溢价近200倍 资本市场上从来不缺造富神话,但从经理人成为股东,陈景河却算是个典范。 紫金矿业招股说明书显示,陈景河与金山贸易在2002年2月1日签署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。 依据上述协议,2004年7月12日,金山贸易将持有的紫金矿业600万股转给了陈景河,每股0.1元/股。 2006年,类似的转让两次出现,陈景河以同样的价格再次拿下4167.52万股。 另外,上述股权加上新华都百货向陈景河转让的股权,在本次发行前,陈景河已经持有紫金矿业11459.40万股,其总共花费的购买成本仅为735.28万元。 按照上述股权和其紫金矿业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,陈景河身家超过14亿元,溢价近200倍。 无论陈景河和金山贸易当年发生了什么,目前可以确认的是,陈景河借道金山贸易,掌控了巨额财富。
激励协议书疑点重重 ■转让价均为0.1元/股,远远低于在香港的股价 ■一官员透露,金山贸易转让的股权实际上就是陈本人的 ■金山贸易小股东称,从未听说激励协议书 紫金矿业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,2004年7月、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,陈景河3次受让金山贸易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,转让价格均是0.1元/股,这个价格远远低于紫金矿业当时在香港的股价。 对于这个0.1元/股之价,紫金矿业公开的定价依据则是“金山贸易按照股票面值转让予陈景河,系按照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约定对陈景河作为发行人董事长为发行人作出巨大贡献的激励”。 据称,该股权转让系按照陈景河与金山贸易于2002年2月1日签署的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约定执行。为什么价格这么低?上述举报者认为,那份作为定价依据的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系伪造,而这样做,是为偷税做准备。 对于这部分股权转让,还有另外一说,上杭县一位官员透露,当时紫金改制,比较缺钱,金山贸易后来转给陈景河的股权实际上是陈本人的。不过,陈对与这一观点不愿意置评。 上述举报信也提到,紫金矿业股份公司成立时,股东金山贸易是由紫金矿业职工和上杭、龙岩市县各类人员1700多人集资特别成立的为入股紫金矿业的公司。其中有部分是陈景河自己在金山贸易原集资股份,还有一部分是陈的亲朋所有。 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高层,提出查阅这份关键的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,截至记者发稿,紫金矿业方面尚未对记者出示上述自称存在的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。另外,金山贸易方面也表示,双方签有协议书。 一位金山贸易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,他从未听说过陈景河和金山贸易有《股权激励协议书》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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