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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性住房:“救民”还是“救市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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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也有部分人士表示担忧。新疆克拉玛依市早在2003年投入1000万元建起了200套廉租房,说起廉租房的“管理难”,克拉玛依市房产局办公室主任何丹深有感触。何丹说,个别人为住进廉租房弄虚作假、谎报情况,或者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也拒不搬出廉租房,甚至还出现有人将廉租房转租,将房内配套设施变卖等行为,而政府对这些行为管理起来难度较大。

“目前没有现成比较好的经验可以照搬,要靠我们自己边建设边研究边探索。”姜拥军说,乌鲁木齐目前已初步确定对保障性住房实行三级审核、二级公示的办法,相关法律程序仍在进一步完善。

“‘建好’容易‘管好’难”,新疆社会经济调查研究所所长王建军等专家认为,更重要的是,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并不是一时的“救民”或“救市”行为,在当前社会普遍对保障性住房寄予厚望的情况下,政府更应该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,使之形成长期有效的保障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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